這篇論文的研究題目是《Direct or agency? Manufacturer encroachment under platform’s data-driven marketing》,由Renji Duan、Zhenzhong Guan、Xinlan Ye和Jianbiao Ren四位作者完成,發(fā)表在期刊《Electronic Commerce Research and Applications》上。我首先逐一回答你的五個問題,隨后將撰寫一篇詳細的解讀文章。
首先,以下是針對你的具體問題的回答:
中文標題
制造商侵銷渠道選擇:數(shù)據驅動營銷平臺下的直接模式與代理模式博弈研究
《Electronic Commerce Research and Applications》:Direct or agency? Manufacturer encroachment under platform’s data-driven marketing
編輯推薦:
為解決電子商務中制造商渠道選擇與平臺營銷策略的互動問題,本研究基于博弈論模型,探討了平臺數(shù)據驅動營銷(DDM)如何影響制造商采取直接侵銷(D)或代理侵銷(A)的策略選擇,揭示了傭金率、銷售成本等因素對均衡決策的關鍵作用,為理解數(shù)字化時代的供應鏈競爭提供了新的理論視角。
接下來是論文的詳細解讀:
電商的飛速發(fā)展重塑了傳統(tǒng)的供應鏈格局。如今,像蘋果(Apple)這樣的制造商,一方面繼續(xù)將手機批發(fā)給京東(JD.com)這樣的零售平臺進行轉售,另一方面也積極通過自建官方線上商店直接觸達消費者。同時,許多制造商(如炊具品牌Cooker King)還選擇了另一種方式:在平臺(如京東)上開設店鋪直接銷售,并向平臺支付一定比例的銷售傭金。這種制造商向終端市場滲透的現(xiàn)象,被稱為“制造商侵銷”(manufacturer encroachment)。然而,制造商的滲透行為對平臺構成了競爭壓力,因為它會蠶食平臺轉售渠道的市場需求和利潤。為了應對這種威脅,平臺有動機投資于數(shù)據驅動營銷(Data-Driven Marketing, DDM),即通過分析消費者數(shù)據來開展精準營銷活動,從而提升消費者在平臺轉售渠道的購買效用和潛在市場。那么,一個核心問題就浮現(xiàn)出來:面對平臺可能采取的DDM策略,制造商究竟應該選擇自建直接渠道,還是在平臺上開展代理銷售?這兩種侵銷策略如何與平臺的DDM決策相互作用,并最終影響雙方的利潤?這正是本研究所要回答的關鍵問題。
為了回答上述問題,研究團隊構建了一個包含單一制造商和單一平臺的兩階段供應鏈博弈論模型。模型的核心是考察平臺先決定是否投資DDM,隨后制造商再決定是否以及以何種方式(直接渠道D或代理渠道A)進行侵銷。研究采用逆向歸納法求解了六種不同情景(無DDM且無侵銷NN、無DDM但直接侵銷ND、無DDM但代理侵銷NA、有DDM且無侵銷EN、有DDM且直接侵銷ED、有DDM且代理侵銷EA)下的子博弈完美均衡,并通過比較各方利潤,確定了在不同參數(shù)(如傭金率r、銷售成本c、消費者對DDM的敏感度λ等)條件下的均衡策略。該方法的關鍵在于使用水平差異化模型來描述渠道競爭,并量化了DDM投資對消費者效用的提升作用。
研究結果揭示了幾個關鍵發(fā)現(xiàn):
一、無DDM時制造商的侵銷策略
當平臺不實施DDM時,制造商的侵銷策略選擇取決于傭金率r和其直接銷售成本c。研究發(fā)現(xiàn),當傭金率較低時,制造商傾向于選擇代理侵銷(A),因為這樣可以避免自建渠道的高昂成本,同時保留較高的零售利潤份額。當傭金率較高且直接銷售成本較低時,制造商則偏好直接侵銷(D),以規(guī)避高昂的傭金。如果傭金率高而銷售成本也高,制造商則會放棄侵銷(N)。這一決策背后是競爭效應(競爭加劇侵蝕批發(fā)利潤)和擴張效應(新增渠道帶來額外銷售利潤)之間的權衡。
二、DDM對制造商侵銷策略的影響
有趣的是,平臺的DDM并非總是有效的威懾手段。在某些條件下,DDM反而會“誘導”制造商建立直接渠道。具體來說,當銷售成本c和傭金率r都較低時,DDM的實施會使得原本無利可圖的直接侵銷變得有利可圖,從而促使制造商從“不侵銷”轉向“直接侵銷”。然而,當銷售成本適中(或較高)且傭金率較高(或較低)時,DDM確實能有效阻止制造商進行直接(或代理)侵銷。
三、平臺DDM的均衡決策及其動態(tài)演變
研究發(fā)現(xiàn),給定制造商的侵銷策略,實施DDM總是能使平臺自身獲益。在均衡狀態(tài)下,隨著傭金率r的增加(在消費者DDM敏感度λ和銷售成本c都較高的情況下),均衡結果會經歷一個有趣的演變過程:從“實施DDM + 無侵銷”到“不實施DDM + 代理侵銷”,最終又回到“實施DDM + 無侵銷”。在此轉變過程中,制造商的利潤會因策略切換而突然增加,而平臺的利潤則會相應驟降。
四、侵銷與DDM對價格和銷售量的影響
研究還分析了不同策略下的運營決策。無論是直接侵銷還是代理侵銷,都會促使制造商降低對平臺的批發(fā)價格,以緩解渠道競爭。此外,與直覺可能相反,在傭金率較低的情況下,直接侵銷下制造商的總銷售量(批發(fā)+直銷)可能高于代理侵銷下的總銷售量。同時,代理侵銷會降低平臺實施DDM的努力水平。
結論與討論
本研究首次在一個統(tǒng)一框架內,同時考慮了直接與代理兩種侵銷模式,并探討了其與平臺數(shù)據驅動營銷(DDM)的戰(zhàn)略互動。主要貢獻在于:第一,揭示了制造商在直接與代理侵銷間的選擇取決于競爭效應與擴張效應的權衡,為理解制造商渠道策略提供了更全面的視角。第二,發(fā)現(xiàn)平臺的DDM不僅可以是阻止制造商侵銷的有效工具,在特定條件下反而可能激勵制造商建立直接渠道,這一“誘導效應”是現(xiàn)有文獻未充分揭示的。第三,研究識別了均衡策略隨傭金率演變的動態(tài)路徑,并指出在此過程中雙方利潤可能存在不連續(xù)的跳躍變化,這對平臺和制造商的戰(zhàn)略規(guī)劃具有重要警示意義。
這項研究深化了我們對數(shù)字時代供應鏈中競爭與合作復雜動態(tài)的理解。對于平臺管理者而言,研究提示需要審慎評估DDM投資的長遠影響,因為它可能無意中激化渠道競爭。對于制造商而言,研究為其在進入終端市場時選擇最佳路徑(自營官網還是平臺內開店)提供了清晰的決策框架。盡管研究通過六個擴展(如考慮垂直差異化模型、內生DDM成本、不同的決策時序等)驗證了主要結論的穩(wěn)健性,但未來研究仍可進一步探索信息不對稱、消費者異質性更復雜的模型,以及實證檢驗本研究提出的理論命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