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ean & Coastal Management》:From fighting alone to win?win cooperation: horizontal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in transboundary marine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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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海烏賊藻綠潮治理面臨跨區域成本分攤與收益協調難題,本研究構建差分博弈模型比較非合作決策、中央治理、單向補償與雙向成本分攤機制。結果表明雙向補償能增強區域協作動力,提升整體治理效益,其機制設計可遷移至赤潮、近岸污染等跨境海洋治理問題。
沈靜竹|李大海|李靜梅|洪樂偉
中國海洋大學海洋發展研究所,青島,中國
摘要
Ulva prolifera(滸苔)在中國黃海的綠潮現象起源于受影響最嚴重的區域之外,并跨越省級行政區劃蔓延,從而引發了一個跨轄區的治理問題:生態損害與管理責任在空間上存在錯位。為了解決決策碎片化和政府間合作薄弱的問題,本研究提出了一種成本分攤的雙向生態補償機制,通過相互轉移來內化跨區域的外部性,使地方激勵與區域生態福利保持一致。我們構建了一個差異化博弈框架,比較了四種制度安排——非合作決策、集中治理、傳統的單向補償以及雙向成本分攤生態補償——并分析了均衡治理效果、污染控制成果和福利影響。結果表明,非合作治理會導致治理力度不足;而單向補償僅在參與條件受限的情況下才能改善結果。相比之下,雙向成本分攤生態補償能夠增強雙方的激勵機制,提高各方福利,并且無需依賴中央財政轉移即可實現與集中治理相當的總體福利。
引言
生態和環境問題往往具有顯著的溢出效應。在風、降水和海洋電流等自然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環境問題常常超出行政區域的邊界,對鄰近地區造成嚴重危害。這引發了“跨界環境問題”和“跨界環境治理”(此處廣義指跨越不同行政邊界(包括跨國和次國家級)的溢出效應)。在海洋系統中,海洋環流、氣候變率和生物遷移進一步加速了污染物和生態影響的擴散,可能演變為區域性甚至全球性風險。這些特性增加了治理的復雜性,并凸顯了單邊行動的局限性——尤其是在環境損害蔓延而權威、預算和責任仍保持地域分割的情況下。在這種背景下,一個核心政策問題是如何設計制度安排,以更好地協調不同轄區之間的責任、成本和收益。在中國黃海,Ulva prolifera(滸苔)引發的綠潮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綠潮的發生和蔓延涉及多個沿海省份和相鄰海域,導致污染源地區與受影響地區之間存在空間分離。因此,生態損害在區域間蔓延,而治理支出和管理責任主要由部分地區承擔。因此,任何單一地方政府的治理都容易陷入激勵不足和跨轄區協調不足的困境。鑒于這些跨轄區的外部性以及由此產生的成本與收益不匹配問題,迫切需要能夠實現跨區域成本和收益分攤的制度安排。生態補償作為一種重要的政策工具,旨在應對這一挑戰。
生態補償是指通過重新分配利益相關者或轄區之間的成本和收益來內化環境外部性的制度安排。由于其基于激勵的邏輯,它被廣泛認為是解決跨越行政邊界的環境問題的有效治理手段。近幾十年來,關于生態補償的研究迅速發展,應用范圍涵蓋了流域、草原、森林、農田、濕地和自然保護區等多種生態系統(Fletcher等人,1996;Zhou等人,2015;Lyons等人,2014;Tang和Gobler,2011;Gladyshev和Gubelit,2019;Norkko和Bonsdorff,1996)。現有研究探討了生態補償的關鍵方面,包括概念基礎和運作機制、支付方和接收方的確定、補償標準的制定以及政策效果的評估(Shan等人,2018;Ye等人,2011;Wang等人,2020a;Yang等人,2018;Nelson等人,2008)。越來越多的實證研究表明,當設計得當時,補償機制可以通過解決污染者(損害來源)、成本承擔者和受益者之間的不匹配來增強生態保護的激勵(Ning和Shi,2021)。在流域等跨轄區環境中,這一邏輯尤為重要,因為生態過程往往跨越行政邊界,且環境保護責任可能與發展權利不一致。實際上,生態補償已在多個流域項目中得到實施,并在文獻中得到頻繁引用,例如美國的Catskills河、澳大利亞的Murray-Darling盆地以及中國的新安河、九洲河和汀江-漢江(Westman,1977;Zhou等人,2022;Rubec和Hanson,2009;Nimubona和Pereau,2022)。生態補償已成為調節跨區域生態保護中環境與經濟利益關系的重要工具(Xu等人,2018)。然而,盡管政策對跨越轄區的海洋污染和環境影響的關注日益增加,但針對海洋環境背景下生態補償的設計和評估研究仍然相對有限,尤其是在跨界溢出和政府間戰略互動的情況下。
受Ulva prolifera綠潮所引發的跨界溢出和責任分配爭議的啟發,我們建立了源區域與受影響區域政府之間的差異化博弈模型,分析了不同政策情景下的戰略和動態互動,并得出了反饋均衡結果。該模型有助于探討跨區域生態補償如何緩解跨轄區利益沖突,促進聯合預防和控制,從而為促進區域協調的政策設計提供分析支持。與現有研究相比,本研究在兩個方面有所貢獻:理論上,我們提出了使用橫向生態補償機制來解決跨界海洋環境問題;實踐上,我們為黃海綠潮治理提供了全國協調的橫向補償方案的設計建議。更廣泛地說,這一政策邏輯和分析見解可應用于其他跨區域的海洋和沿海管理挑戰,如近岸富營養化、有害藻華和海洋垃圾傳輸以及共同近岸污染控制。
本文的其余部分結構如下:第2節介紹案例研究背景,第3節構建差異化博弈模型,第4節求解模型并報告分析結果,第5節通過數值模擬驗證理論發現,第6節將結果與現有文獻進行比較,并闡述其對跨區域海洋和沿海環境治理的更廣泛影響,第7節總結全文。
案例研究背景
Ulva prolifera綠潮是由Ulva prolifera為主的大型藻類過度繁殖和聚集引起的生態災害(Wang等人,2017)。自2007年以來,中國黃海每年都會發生綠潮,持續了19年,給沿海省份(尤其是山東和江蘇)帶來了嚴重的生態和經濟損失。每年春季(4月中旬至5月初),早期藻類大量繁殖……
問題描述與假設
綠潮治理中的跨區域合作是一個持續的動態博弈過程。差異化博弈理論是一種研究兩個或多個主體在連續時間內的競爭與合作問題的動態博弈模型。因此,我們以黃海綠潮治理為例,構建了源治理方(江蘇省)與終端治理方(山東省)在不同政策下的差異化博弈模型。
差異化博弈均衡分析
本節通過分析不同制度安排下的均衡結果,評估橫向生態補償在跨區域綠潮治理中的激勵效應。重點機制是成本分攤的雙向補償安排。為了進行基準比較,我們還分析了三種其他制度:非合作決策、集中治理和傳統的單向補償。
數值分析
如前所述,山東省和江蘇省在不同情景下的最優決策和收益取決于模型參數的選擇。通過數值分析驗證了之前的結論,并直觀展示了決策參數之間的關系。假設案例研究的相關參數如下:
不同治理機制的比較討論
非合作均衡再現了跨轄區環境治理中的一個典型現象:當治理效益跨越轄區時,地方政府無法完全獲得其努力的回報,因此分散化的均衡往往導致治理力度低于區域最優水平。這一機制在環境聯邦主義和轄區匹配性文獻中已被廣泛討論,強調了空間……
結論
綠潮具有遠距離起源和跨區域傳播的特點,導致承擔預防成本的轄區與遭受重大生態和經濟損失的轄區之間存在空間錯位。這使得單一轄區或受影響區域的單邊行動難以持續且往往無效。因此,解決此類跨界海洋環境問題需要能夠協調激勵的制度安排。
CRediT作者貢獻聲明
沈靜竹:撰寫 – 審稿與編輯,初稿撰寫,方法論研究,資金獲取,正式分析。李大海:撰寫 – 審稿與編輯,監督。李靜梅:監督,正式分析。洪樂偉:撰寫 – 審稿與編輯。
利益沖突聲明
作者聲明沒有已知的財務利益沖突或個人關系可能影響本文的研究結果。
致謝
本研究由山東省社會科學規劃基金資助 [編號:22DJJJ29]。